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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

来源:静翡(上海)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:2024-06-27 09:20:51

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办理要求:

1、申请网络经营许可证的公司是依法成立的公司。

2、从事网络经营活动的公司具备相应的技术人员与资金实力。

3、互联网经营客户的信誉。

4、有网站经营的相关发展计划。

5、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,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、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、安全管理制度。

6、涉及到ICP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,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。

7、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8、注册资金应在100万或者100万以上的公司。

9、注册资金的入资建议占有80%以上。

10、申请网络经营许可证的公司不得为外资公司或带有外资背景(包括港资,台资)的公司。

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时需要的资料:

1、申请表

2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司章程

3、验资报告(发行的需要1000W注册资本)

4、法人代表、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从业简历

5、8名技术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本科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

6、房屋租赁合同和房产证

8、业务发展报告

9、非法人办理需提交委托代理书

以上材料需全部加盖公章。


标签:网络文化经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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